六盘水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

服务对象:个人办事

办事机构:市公安局(含出入境管理支队、车辆管理所)

事项类型:办事服务

设定依据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。

申请材料:

1、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。

2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。

3、参加违法记分考试成绩表。

4、本人近期免冠、白底背景、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一寸照片一张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:按照相关的规定收费

承诺期限:

1、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,需进行科目三考试的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。

2、所需考试的科目合格后,1个工作日内清除记分分值及发还申请人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
办事地点:

市车管所(德坞通源4s店):(驾管业务0858—8751101、车管业务0858—8751102、传真:0858—8751080)

红桥分所:0858—2209921

水城县车管所: (0858—6669869、0858—6669873)

盘县车管所:( 传真:0858—3430674)

六枝特区车管所:(0858—5316603、传真:0858—5314118)

办事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:30—5:00

投诉电话:0858-8751122

点击关注本地宝
返回首页

热点推荐

最新阅读

本地宝产品
反馈 提问